中山纪检监察于10月28日公布,罗锐鸿因严重违反党纪和法律被取消党籍及公职。5月6日,中山纪委确认他正接受纪律审查。调查发现,罗锐鸿背离理想和使命,私下阅读政治敏感材料,参与迷信活动,并对抗组织审查。他还未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,隐瞒事实以谋取个人利益。在廉洁方面,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的礼物,并违反规定从事商业活动,为干部提供超标准住房。此外,他在政绩观上出现错误,非法出租和转让土地,导致国有资产损失。利用职务便利,罗锐鸿为他人和单位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大量财物。他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各项纪律,自十八大后仍不改正,因此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,并将其违法所得予以收缴,同时将其涉嫌犯罪的事项移交检察机关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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